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

二次就業-02


天與同一家公司,做了第二次的面談,第一次是在一週前....
這家公司很慎重的跟我約了第二次面談,分兩次見了他們4位合夥人...


非常讓我有感覺的公司,上網研究他們的網頁2天,才決定去電希望應徵...
他們原是用104來應徵的,我做了一些調查,跳過104直接跟主持人聯繫,履歷表也沒寫,帶著臨時準備的作品,就去面談了...


常自然...的確很自然 , 環境很自然 (在稻田中) , 人也自然 (建築人的氣息) , 年齡也自然 (歲數相當)
相談甚歡....


於相當慎重,又約了第三次面談,(希望能看到學校的設計作品及畢業設計),手邊的作品都是開業後所做的,說實在我也不喜歡,都是業主代銷的要求,哪會有自己的想法...


過,同一個工作面談要三次(或許還有第四次),會不會太多了?但,慎重也好.....

沒有留言: